本报讯 无故遭人追砍,事主姚某落下终身残疾,近日,在市人民检察院的帮助下,姚某拿到了有关部门发放的1.5万元补助金。
2003年2月25日,在厚街镇某石油气公司负责送气的姚某行至该镇一偏僻路段时,突然旁边的巷子里闪出三个陌生持刀男子,不由分说冲上前举刀砍向姚某。姚某见状撒腿就跑,三个男子持刀一路追砍,追赶数百米后,姚某被追上,并被砍断双肩胛骨,三名男子砍人后离开现场。姚某经抢救后,虽保住性命,但由于双肩伤势过重,落下终身残疾。
姚某回忆,自己在被追砍的前一天,同一路段一名行人手机被抢,他曾帮忙追赶。因为平时没有得罪其他人,姚某认定是抢手机的歹徒蓄意报复。为此姚某曾多次到有关部门反映,希望认定他的行为是见义勇为,但由于抢手机事件发生时场面混乱,在场的目击证人不能肯定追赶歹徒的人群中是否有姚某,在认定是否见义勇为时,姚某证据不足。
去年10月,姚某到市检察院寻求帮助,称如果病情继续拖下去,第一次手术时用在身上的钢钉将会与肌肉粘连在一起,可能再也取不出来,但案件尚未侦破,自己暂时无法获取赔偿,家里也拿不出钱做第二次手术。市检察院干警一方面耐心向其解释案件的办理情况,另一方面也多次与市、镇两级公安机关沟通协调,争取相关单位支持。经过多方协调和努力,姚某终于申请到1.5万元治安补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