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因洪洞“黑砖窑”事件被撤职的原山西临汾市尧都区副区长段春霞,突然被该区任命为区长助理。14日,临汾市委已责成尧都区委废止了关于段春霞工作安排的决定。
2007年7月,刚任临汾市尧都区副区长3个月的段春霞,因任职广胜寺镇党委书记期间对黑砖窑事件负有领导责任,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和撤销行政职务处分。我国公务员法及党政干部选拔任用条例规定,公务员任职前都必须进行公示,并且,受撤职处分的公务员两年内不得晋升职务。 本报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