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P200815
经东莞市人民政府批准,东莞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一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编号 地块位置 用地面积 土地用途 出让年限 容积率 建筑密度 起始价 报价增幅
(m2) (年) (万元) (万元)
2008G019 寮步镇环城路 32312 商住 70 ≤1.8 ≤30% 17450 50
横坑村段西侧
1、2008G019地块周围已通路,土地尚未平整,按土地现状出让。
2、竞买保证金设定为500万元人民币。
3、寮步镇人民政府承诺:①同意成交后3个月内将出让宗地交付给受让人使用;②如逾期交付使用造成竞得人不能按期开发的,自逾期之日起,寮步镇人民政府每日按竞得人已支付地价款的1%。补偿竞得人。
4、规划建设要求:①建设工期为2年。②竞得人须按2008-14-002号《建设用地规划批准书》的要求进行建设。③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面积所占比重,必须达到开发建设总面积的70%以上。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08年4月22日至2008年5月20日,到市土地交易中心第7、8号窗口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08年4月29日至2008年5月20日,到市土地交易中心市场部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竞买保证金到账的截止时间为2008年5月20日17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08年5月21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东莞市土地交易中心,挂牌时间为:2008年5月7日9时至2008年5月22日15时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2、竞买保证金及成交地价款须以人民币支付,其他币种恕不接受。
3、2008G019地块地价付款期为3个月,即签订《成交确认书》后3个月内一次性付清所有地价款。(同时须缴齐交易服务费)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1、联系地址:东莞市东城路268号测绘大厦二楼
2、联系电话:22499678,22489188-273
3、联 系 人:张先生 刘小姐
4、竞买保证金账户:
账号:500041316409016
户名:东莞市土地交易中心 开户行:东莞市商业银行中心区支行
东莞市国土资源局
二○○八年四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