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8版:东莞新闻/社会     
本版新闻列表
 
教室地面沉陷 学生还在上课
为讨薪绑俩砖头当“炸弹”
花4700 买了堆玻璃
女子网上发帖出租子宫
撞死人逃逸五年终落网
分流方案已出
泄私愤派出所门前砸车
追捕飞抢嫌犯 民警负伤
 
  东莞日报社旗下媒体:东莞日报 东莞时报 东莞报业网   
     2008年4月23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花4700 买了堆玻璃
顾客称商场太缺德,商场称顾客恶意敲诈
见习记者 李金健
  ■ 梁先生向记者出示他买的“水晶”饰品 本报记者 程永强 摄

  本报讯 “花了几千块,买回一堆玻璃!”昨日下午,市民梁先生致电本报新闻热线22111000称,本月19日他在市区彩怡商场二楼怡美专柜花了4700多元购买手链、吊坠等五套系列水晶饰品,但后经鉴定机构两次对部分饰品进行鉴定,发现这些“水晶”实为玻璃,于是要求商场处理但遭到拒绝。而彩怡商场及怡美专柜老板大呼冤枉:梁先生以购买为名,行敲诈之实,商场中了这名消费者的“陷阱”。

  投诉

  买到“水货” 不但丢脸还索退无门

  梁先生称,近日他从黑龙江到东莞来探望几名多年未见的老朋友,于4月19日在彩怡商场二楼怡美专柜购买了价值4794元的手链、吊坠等共五套系列水晶饰品,打算将此分别送给几位朋友。“购买那么多的水晶饰品,而且考虑给自己长点脸面,当时我就要求售货员开发票时在商品名称后注名‘水晶’两字。”

  梁先生说,两天后,他的一位朋友将其中两件饰品送往广东省质量监督珠宝贵金属产品检验站(下称省珠检站)东莞办事处进行鉴定,结果发现该饰品为玻璃。“把玻璃当水晶送朋友,这个脸丢大了,我于是又把票据和饰品收回来找商场讨说法。”梁先生说自己当天就找到商场,要求退货。而当时受理此事的商场经理认为,梁先生所持的省珠检站的《珠宝玉石鉴定证书》仅是一张过塑证书,必须是纸质的检验报告才认可。

  昨日上午,梁先生赶到广州的省金银珠宝检测中心,再次将其中一款吊坠进行鉴定,结果仍是“该物品为玻璃”。昨日下午在彩怡百货,梁先生对记者说:“原本以为可以退钱,但商场方面再次拒绝。”记者看到,梁先生出示的检验报告写明:“样品检验结果为玻璃吊坠”,并且盖有广东省金银珠宝检测中心检验专用章。 

  反驳:

  落入“陷阱” 商场才是受害者

  “店员当时就告诉梁先生,所售卖饰品为人造水晶,但梁先生利用店员经验疏浅诱导入套,以购买为名,行敲诈之实。”昨日下午,彩怡商场及怡美专柜的老板说,落入“陷阱”的是商场。并当场列出三大疑问质疑梁先生。

  质疑一:据当事店员称,当时梁先生到怡美专柜看了几分钟,立即决定一口气买五套共计4700多元的饰品。店员已经告知这些饰品属于人造水晶,但梁先生不在意,而且才过两天,就已经做好所谓鉴定,这种消费行为很反常。 

  质疑二:怡美专柜老板李女士称,因当事店员是新聘的新手,在开具发票过程中梁先生诱导缺乏经验的店员在商品名称后面注名有“水晶”的字眼,以此混淆人造水晶。而且购买一个吊坠按常理应配一根链条,但梁先生只要吊坠不要链。

  质疑三:彩怡商场相关负责人称,梁先生消费当日商场举行折扣活动,怡美专柜实行“买200送120”的优惠,换算成折扣即是6.3折,而该顾客却抬高价格,愿以9折价钱购买这批饰品。“去年以来我们商场已经遇到几次类似购买为名,行敲诈之实的事件,商场、卖家甚至厂家都被搞怕了。”该负责人说。

  协商:

  怡美最终原价退货

  昨日下午4时,商场方、怡美专柜方以及梁先生在彩怡商场二楼办公室进行协商。梁先生要求商场原价退货,并补偿两次鉴定费用以及车费共700多元。但怡美专柜老板认为,梁先生消费行为无法令人信服,只愿意退货,其他鉴定费用以及车费的赔偿会令怡美遭受损失,因此拒绝赔偿。再三僵持,梁先生最终接受怡美的退货条件,原价拿回货款。

       放大 缩小 默认  
用户名
密码
匿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