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3版:东莞时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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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点评
如果没有电
乐见律师参政议政身影
不该出现的“新兴职业”
为劳资利益划线 为和谐格局立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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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年5月9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乐见律师参政议政身影
高剑

  东莞市政协副主席林明枢到律师行业协会调研时,很多的律师表达了对参政议政的渴望。

  律师参政议政的要求如此强烈, 背后有一个自利的动机。律师在从事职务行为时,经常与公权力部门打交道, 如果律师担当人大代表或者政协委员,有关部门的配合可能就会通畅一些。

  尽管有着这样的自利动机,我们仍然要肯定律师参政议政的价值。律师群体参政议政,客观上对于法治建设,对于履行监督职能,都有着不可估量的意义。支持律师参政议政,是一个时代声音。

  律师在执业过程中,律师接触的对象,上至政府官员,下到平民百姓,涉足不同行业和不同阶层,他们了解社会矛盾和群众疾苦,了解社情民意,这是律师参政议政得天独厚的先天性的职业优势。如果律师获得了参政议政的渠道,社会吸纳他们参政议政的能量,那么,政府从律师得到的信息可能更真实更快捷。

  律师这一职业天生与法治进步有缘,天生就渴望呼吸政治文明、法制健全的空气,天生就是要破除阻碍民众享受法定权利的屏障。他们所掌握的专业知识,所熟悉的社会情况,让他们在参政议政时,言之有物,言之有理,可能更有发言权,更有建言权,更能促进宪政精神的实施。

  从1998年律协成立时的117名律师成员,到现在的近千名律师,东莞律师人数增长不少。不过,对于我们这个千万人口的城市,还显得不足。更重要的是,东莞应该吸取更多律师参政议政。无论从全国来看,还是从京沪等大城市来看,来自律师界的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数量都呈上升趋势, 表明我们的社会更加重视律师参政议政。东莞城市化的进程,也是公共治理和法治不断进步的进程,在这个进程中,我们乐见律师参政议政的身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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